根据最新消息,新股消息项4月24日,征祥证监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境外发行上市备案的医药补充材料要求。其中,拟港证监会要求征祥医药补充说明股权变动及员工持股计划的股I股权利益输送等事宜。征祥医药(南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于1月30日向港交所提交上市申请,补充变动中金公司为其独家保荐人。说明
证监会要求征祥医药提供以下补充说明,等事并由律师核查出具法律意见:
一、新股消息项股权变动方面:
(1) 请公司出具股权变动的征祥证监合法合规性结论性意见;
(2) 请说明南京征祥济万激励份额的工商登记手续进展。
二、医药请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拟港实施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结论性意见。
三、股I股权关于发行上市:
(1) 请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说明发行上市方案,补充变动并解释备案材料与招股说明书内容不一致的说明原因;
(2) 请阐述股份拆分的具体计划,是否影响发行股份数量;
(3) 请说明全额行使超额配股权后预期募集资金量。
四、请确认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
根据招股书,征祥医药是一家生物制药公司,专注于开发创新疗法以满足病毒性传染病、肿瘤及炎症性疾病治疗需求。其核心产品玛硒洛沙韦片为流感病毒靶向药物,已于2025年7月获得国家药监局的NDA批准,正在扩展至青少年及暴露后预防领域。